第四届奥运会概况
  第四届奥运会于1908年4月27日至10月31日于英国伦敦举行。  
  此前同时申请主办本届奥运会的还有柏林、米兰、罗马。原选定罗马,后该城因财政问题于1906年弃权,遂改由伦敦主办。  
  参加本届比赛的有来自22个国家的2034名运动员,其中女选手36人。运动员数几乎等于前三届之和。比赛共设110个小项。  
  伦敦奥运会为奥运会各项比赛制度的正规化作出重大贡献。  
  本届马拉松跑,因英王室成员要观看比赛,组委会将路线安排在温莎尔宫到奥林匹克运动场之间,全程26英里385码,合42.195公里。这也是今日马拉松跑标准距离的由来。  
  本届运动会首次正式向获得冠军的选手颁发金质奖牌。运动会结束后,第一次印发了各国得奖统计表。   
  本届奥运会,由于历史的原因,组织者拒绝升爱尔兰国旗。英国的裁判和其他执法者处处给东道主行方便,最终使英国选手夺得145枚奖牌,其中金牌56枚,比奖牌榜第二名美国队总奖牌数多了一倍多。  
  本届奥运会最引人注目的是意大利马拉松选手多兰多·皮埃特利,他在快接近终点时,体力耗尽,数次倒在地点,最后被人搀扶着走过终点。组委会起先认定他是奥运会的金牌获得者,但在美国的强烈抗议下,其金牌被取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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