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: 1.《第29届奥运会税收减免税报备表(营业税)》

第29届奥运会税收减免税报备表(营业税)

     申报所属日期: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月__日       金额单位:元

计算机代码

-

单位名称

-

项 目

行次 收入金额 税率

免税金额

一、29届奥运会组委会免税收入总额
( 1行=2+3+4+5+….+11行)

1

  1、电视转播权销售分成收入

2

  2、国际奥委会全球赞助计划分成收入(实物和资金)

3

  3、市场开发计划取得的国内外赞助收入

4

-
  4、转让无形资产(如标志)特许收入

5

  5、销售门票收入

6

  6、与国家邮政局合作发行纪念邮票收入

7

  7、与中国人民银行作发行纪念币收入

8

  8、来源于广播、因特网、电视等媒体收入

9

  9、赛后出让资产取得收入

10

  10、其他免税收入

11

二、中国奥委会免税收入合计
( 12行=13+14+15行)

12

  1、按《联合市场开发协议》规定由组委会分期支付给中国奥委会的补偿收入

13

  2、按《举办城市合同》规定由组委会按比例支付给中国奥委会的盈余分成收入

14

  3、其他免税收入

15

三、支付给国际奥委会、来源于中国境内的
与第 29届奥运会有关的免税收入

16

声明:
  我们对提供的减免税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,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声明人 (签章):

年 月 日
 填报人:
 联系人:
 联系电话:
 E-MAIL:
 报送时间:           年 月 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注: 1、申报所属日期:填写本季度起止日期。
     一季度: 1月1日至3月31日; 二季度:4月1日至6月30日;
     三季度: 7月1日至9月30日;四季度:10月1日至12月31日。
   2、北京奥组委填写1-11行和16行;中国奥委会填写12-15行和16行。
   3、本表填写一式两份,一份向市地税局报备,一份由纳税人留存。
   4、本表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市地税局奥运税务办公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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